一、年度報告
(一)基本情況
1、中文名稱及簡稱
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簡稱“華新永和公司”)
2、法定代表人:賀信
3、股東名稱
華新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山西天然氣有限公司
山西煤鄉酒店有限公司
山西金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盎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4、注冊地址
山西省臨汾市永和縣藥家灣一中北側門面
5、辦公地址及其郵政編碼
山西省臨汾市永和縣藥家灣一中北側門面
郵政編碼: 041400
6、網址:無
7、電子信箱:yhxzbgs@huaxingas.com
8、企業簡介:
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原名稱為山西省國新能源發展集團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和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冊資金4380萬元。永和公司是華新燃氣集團二級企業之一,擔負著集團公司鄉村振興工作的整體推進任務,以及山西煤鄉酒店有限公司、山西省國新能源發展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山西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3戶企業托管工作。永和公司股東及持股比例為:華新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1.19%、山西天然氣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39%、山西煤鄉酒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7%、山西金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7%、天津盎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2.28%。公司設有監事會、董事會、股東會。公司目前設有黨群工作部、行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資管理部、安全環保部、市場銷售部、扶貧項目管理部、商旅管理部、物流管理部九個部門。
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酒、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煙草零售;農產品倉儲、購銷;物流服務;旅游資源開發建設;土地整理;燃氣具、生鐵、焦炭、煤炭、鋼材、鋁礬土、石膏、建材、五金交電、勞保用品和電器;農業科技推廣;批發零售復合肥料、化肥、有機肥、微肥;辦公家具、辦公自動化;自營和代理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16種出口商品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4種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經營“三來一補”業務。
多年來,永和公司立足永和縣特色農業產業,以產業振興、精準幫扶為雙驅動,建設了酸棗深加工項目,收購酸棗1560噸,累計輻射帶動農戶4000戶,帶動農民戶均增收1847.5元。同時開創了“善夢”品牌,開發了以“善贏者夢、善夢者行、行善筑夢”為文化出發點的酸棗系列產品、花草茶系列產品、雜糧粥、米面油系列產品以及混合堅果、新春大禮包等產品,累計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持續帶動地方群眾穩步增收。在脫貧攻堅期間先后獲得國家級榮譽2項,省級榮譽4項、市級榮譽2項。同時公司圍繞多元化發展經營思路,在做好鄉村振興工作、經營好“善夢”品牌的基礎上,開展酒店、旅游、煤焦炭貿易等業務,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提升企業盈利能力,實現永和公司高質量發展。
“善夢”的種子已經生根發芽,永和公司將繼續腳踏實地立足鄉村振興事業,面向全國拓展市場,致力于用“善夢”品牌包裝整合幫扶老區的特色農產品,全面開通線上線下雙通道,帶動人民致富增收。善贏者夢、善夢者行、行善筑夢,永和公司擁有內涵豐富的“善夢”企業文化,定將在三晉沃土中成長綻放、創造輝煌。
(二)財務主要指標情況
資產總額8138.46萬元;
營業收入17524.52萬元;
利潤總額 -521.82萬元;
經營活動凈現金流 -114.49萬元;
資產負債率64.7%。
(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
賀信,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李潭,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黨總支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史宏志,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專職副書記
胡寶奎,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董事
劉康,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
郭錦繡,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玥,女,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朱云偉,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華云飛,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石磊,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趙基海,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郝晏,男,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四)企業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情況
兩家企業更名:1.山西省國新能源發展集團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更名為華新燃氣集團有限公司;2.山西金虎便利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山西金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股東股權轉讓:山西煤層氣(天然氣)集輸有限公司將所持永和公司9.13%股權全部轉讓于山西天然氣有限公司。
目前各股東出資比例為:
股東名稱(姓名) |
出資 方式 |
出資額 (萬元) |
出資 比例 |
華新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
貨幣 |
2680 |
61.19% |
山西天然氣有限公司 |
貨幣 |
1200 |
27.39% |
山西煤鄉酒店有限公司 |
貨幣 |
200 |
4.57% |
山西金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貨幣 |
200 |
4.57% |
天津盎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貨幣 |
100 |
2.28% |
(四)年度內重大事件及其對企業的影響
2021年12月18日公司名稱由山西省國新能源發展集團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變更為華新永和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五)環境保護情況
截止目前公司沒有發生環境污染等環保事故。
(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1.公司主要業務運營拓展情況。一是精心培育“善夢”品牌。永和公司緊跟大眾消費風向標,推出了米面油等市場認可度較高的熱銷產品,并在年初、中秋節及2022年春節推出了“福氣滿滿”新春大禮包、新款月餅禮盒、山珍福禮、堅果福禮、肉肉福禮。在集團公司黨委、工會及各兄弟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實現銷售收入大幅度增長。在深耕內部市場的基礎上,公司也在致力拓展外部市場,積極對接省國資委、省科協、文旅集團等企事業單位,以訂單采購、團購消費、地推活動等方式擴大產品的銷售規模。截止目前,今年實現銷售收入575.7萬元,較2020年翻了三番。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提升品牌價值,開拓銷售團隊的視野和新產品的研發思路,永和公司領導班子、銷售部骨干專門赴福建,對國內前沿食品企業的新產品研發、生產加工鏈條、銷售路徑模式進行了深入調研學習;二是穩步推動煤焦炭傳統產業經營。永和公司發揮股東方煤焦炭資源優勢,在確保公司資金安全、合力規避貿易風險的前提下,開展煤焦炭傳統貿易。但由于今年焦炭生產企業受疫情和國家環保政策的影響,焦炭企業的產量受到大幅度的削減,受市場供需客觀需求影響,大宗焦炭的價格也處于歷史高位的運行階段,作為貿易商經營的資金成本和貿易風險也很大,因此今年焦炭貿易采取保守的經營策略,銷售量和銷售利潤較低。為確保年度工作任務穩步完成,永和公司于今年7月加大對煤炭業務的調研和走訪,對上游大同、忻州、朔州等地貨源組織情況,中游鐵路、汽運物流運輸情況,下游申請獲批華電集團煤炭供應商資格等情況進行了調研和規劃,在確保風險可控,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全面組織開展煤炭業務,全力扭轉永和公司經營現狀。截止目前,煤炭、焦炭貿易總量達12萬噸。
2.鄉村振興工作落實情況。一是科學規劃認真落實幫扶措施。永和公司科學制定《關于2021年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工作的實施規劃》,密切配合當地縣鄉政府,重點做好疫苗接種、返貧監測、六亂整治、問題排查整改等工作,同時積極與集團黨委對接,協調下發了《關于做好集團公司駐村幫扶輪換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華新燃氣集團農村工作隊冬季取暖物資保障的通知》,切實做好永和縣、靜樂縣45名第一書記工作隊員的日常管理、業務培訓、生活保障和冬季取暖工作,開展專題培訓4次,對鄉村振興政策的知曉度和掌握度進行督促轉化;二是深入調研協調解決幫扶問題。永和公司加強基層的走訪和排查,每半個月對責任村進行問題梳理排查,在三類戶檢測幫扶、三保障措施落地情況、集體產業項目規劃、鄉村基礎設施完善等方面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不斷提升基層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三是組織開展果樹認領活動。永和公司在集團公司黨委的領導下,以產業振興為切入點組織開展消費扶貧果樹認領活動。集團各直屬黨委、總支、支部共20多家黨組織參加此次活動,認領果樹2000余棵,籌集幫扶資金26萬余元;四是榮獲全國、全省脫貧攻堅獎。永和公司加強幫扶工作的宣傳和總結,對歷年來的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果進行提煉和總結,增加在集團公司、省國資委、省鄉村振興局的溝通交流,2021年先后獲得“全國脫貧攻堅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和“山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二、生產經營管理
2021年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營業收入:累計實現營業收入17524.52萬元,完成全年指標(萬元)的 87.62%。
煤焦炭發運量:累計結算13.05萬噸,完成全年指標(萬噸)的108.75%。
重要項目投資情況:無
三、大額度資金運作:無
四、職工權益維護
(一)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等勞動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率為100%;
(二)人才引進、職工招聘、專業技術評定辦法及流程、職員培訓等人才隊伍建設情況:
2021年依照公司整體的戰略規劃,通過強化培訓工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勢在必行。人力部門以“干部上講臺”系列活動為主,推動各部門開展內訓為輔,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作為主講人,走上講臺。人力資源部作為組織部門從課前安排、培訓記錄、培訓簽到及培訓滿意度調查全過程跟進。課程結合各位主講人申報課題及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安排,增加培訓的實踐性、可看性。
(三)職工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情況
2021年,所涉及綜治和信訪事件為零上訪、零事故、零安全。組織安排全員體檢,每年按照國家規定按時發放獨生子女費、取暖費等國家規定性補貼。
五、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情況
1.2021年度,華新永和公司領導人員配備公務用車1輛,其余領導班子均未配備車輛,每月按制度發放車輛補貼。
2.2021年度,華新永和公務用車3輛,公務車費13.91萬元;業務招待費費3.67萬元;差旅費3.04萬元;無因公出國(境)事項。